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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9日 星期二

【轉知】教育部函文,請見附檔

敬致 本會理監事、所屬學校教師會理事長、分會召集人:加入圖片

轉知教育部函文,詳見附檔,請查收。

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 敬上

教育部函:有關貴會函請本部針對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」第38條規定,盡速啟動各縣市暨各級學校實施之現況調查事宜1案,復如說明.pdf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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