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議

最佳瀏覽效果,請使用FireFox瀏覽器.......

2010年5月26日 星期三

收文第99118號:有關各級學校辦理2日以上校外教學活動之帶隊教師,若活動有隔夜得否辦理補休乙案

敬致 本會理監事、本會所屬國中小學校教師會及分會、向日葵教師會:

縣府函知:

有關各級學校辦理2日以上校外教學活動之帶隊教師,若活動有隔夜得否辦理補休乙案。

詳見附檔公文



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 敬上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