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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

新光人壽「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」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

敬致 本會理監事、本會所屬學校教師會及分會: 

檢送新光人壽「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」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 

1.檢附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「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」99年續約費率調整說明函如附件 

2.依據附件之說明,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「宜蘭縣教師會會員自費團體保險」99年團體保險續約費率調整為360%,屆時保險費將有所調整。 

3.舉例說明,原保險費為100元之保險,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會會員教師優惠之金額為31元,現因團體保險續約費率調整為360%,另扣除保費優惠3%之後,保險費將調整為108元。 

建議本會會員教師在保險契約成立前,詢問相關之保險費用與保障內容。 

﹝相關附件﹞ 
宜蘭縣教師會「會員團體保險」自費專案保險內容
宜蘭縣教師會「會員團體保險」自費專案保險相關作業流程及優惠計劃
※因附件檔案過大,請參照本會公告頁連結※
 
 
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 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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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
秘書  楊家瑋
信箱:ilta@ilc.edu.tw
電話:(03)932-0876、0982-939-571
傳真:(03)932-08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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