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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8月31日 星期二

「書寫簡媜」徵文活動收件日延至99年9月30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

敬致 本會所屬學校教師會、「與簡媜有約」研習學員:

本會辦理「書寫簡媜」徵文活動之收件日期延至99年9月30日截止(以郵戳為憑),請老師協助告知有意參加徵文比賽的學生,注意稿件截止日期, 謝謝!
以下是徵文活動內容,相關訊息亦公告於本會網站:http://blog.ilc.edu.tw/blog/blog/4719/post/17416/1013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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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書寫簡媜」徵文活動

(1)活動內容:

  徵文對象共分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及社會組四組。以作家簡媜之作品閱讀心得為主,並自訂題目。

  國小組徵文作品字數,500~800字左右。國中組徵文作品字數,800~1000字左右。高中職組徵文作品字數,1000~1500字左右。社會組徵文作品字數,1500~2000字。

(2)報名辦法:

  請填寫報名表(如附檔活動計畫附件二)上之個人資料,浮貼於作品上,郵寄至本會。

(3)投稿須知:

作品每人每類以參加一件為限。

作品請以繁體中文創作,電腦打字列印,不得標示姓名或任何美工記號,以便密封、編號,以利公正評分。

作品版面以 A4 大小形式,直式橫打作文,字體為標楷體14級字,標點符號以全形輸入,不需加任何排版指令。

作品上請勿出現與作者相關記號,以求評審公正。

投稿作品如不符主辦單位要求水準以上者,該獎項得以從缺。

投稿作品僅限未曾出版、發表或獲獎之作品,並請勿找人代筆、抄襲或改編。作品請自留底稿,不論錄取與否,恕不退件。

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存續期間,有在任何地方、任何時間,以任何方式利用、轉授權利用該著作之權利,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,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。

得獎作品若經查出抄襲他人作品,或一稿兩投,均取消資格,追回獎勵。

得獎作品將擇優發表於本會會訊及縣內文學刊物上。

(4)收件日期:

  請於99年9月30日前(郵戳為憑)作品及報名表掛號郵寄(以免作品遺失)至「260宜蘭縣宜蘭市負郭路21號」,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收

(5)評審:預定99年10月中旬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審。

(6)錄取獎項及頒獎:

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及社會組四組各組錄取
首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紙
貳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2000元及獎狀一紙
參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紙
佳作六名各頒發獎狀一紙及獎品一份
(禮券及獎品視各組參賽作品件數多寡及募款情形得酌予調整)。

(7)得獎者、頒獎時間及地點由本會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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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 敬上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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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
秘書 楊家瑋
會址:260 宜蘭縣宜蘭市負郭路21號
http://blog.ilc.edu.tw/blog/blog/4719
信箱:ilta@ilc.edu.tw
電話:(03)932-0876、0982-939-571
傳真:(03)932-0834
劃撥帳號:1945248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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